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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週前小兒子的腳踏車停在補習班被偷了.
隔天在班主任與董事長陪同下調閱監視器,發現一位年輕阿嬤抬走了.
班主任找來阿嬤避重就輕請她還回腳踏車,她矢口否認的兇了所有的人.
董事長想要賠償我們的損失不要報警,因為偷竊是公訟罪.
但我覺得那阿嬤該接受些社會教育,人性道德良心的教育.
讓她知道不是喜歡就可以隨手拿走別的人東西,這只是基本的人格.
一向息事寧人的老公希望我別把事情擴大,也不用費心去處理後續問題及事務.
當今社會上一般這樣的事發生,總是損失的一方自認倒楣.
以致於人性的良知逐漸淡薄,社會的教育沒人在意與重視.
社會要進步該先教育好人民基本素養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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